法治教育|经济管理学院开展国家宪法日法治教育讲座

发布者:党委宣传部发布时间:2024-11-28浏览次数:92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11月26日下午,经济管理学院特邀太仓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张新亚检察官开展国家宪法日法治教育讲座。2024级学生代表、辅导员代表参与此次活动。本次活动由辅导员雷婧翎主持。

活动伊始,张主任对宪法进行深入阐释,并围绕“尊法”“守法”详细论述。他强调,宪法乃国家之根本大法,确立了国家最核心、最至关重要的事项,同时发挥着匡扶正义、保障爱国、推动文明以及公民合法权益的功能。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均应以宪法为最高行为准则。

在互动环节中,张主任提出了“宪法是否能在裁判文书中直接引用”的问题。学生们基于个人的理解和观摩学习的经验简述了自己的见解。张主任随后对学生们的意见进行了点评和补充,旨在深化大家对宪法在司法实践中应用原则的理解。

活动最后,张主任通过多个生动的案例,向同学们讲解了青年中多发的违法犯罪情况,尤其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警示同学们学法懂法、遵纪守法,切勿触碰法律的红线。同时也指导同学们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合理地为自己争取正当权益。希望同学们将法律融入日常生活和各种行为之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本次活动让同学们对宪法有了更透彻的了解,增强了法治观念,为构建和谐校园法治环境奠定坚实基础。经济管理学院继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有机融合,营造良好的法治校园环境。图文/雷婧翎 审核/沈晓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