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学团队主任请注意: 请您在制订2011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1、所开设的课程名称若与2009级或2010级相同的话,相应的课程代码请用原有的课程代码(可参考下面的附件); 2、若是新增加的课程,请按照指导意见稿的编码原则进行编码,但请注意不要与已经有的课程代码冲突(系统里已经有的课程代码仍可参考下面的附件); 3、若是多学期开设的课程,课程代码的第4位一定是“x”,具体到教务系统里就是每一个学期有一个对应的数字; 4、“定岗实习”虽然是两学期开设的,但由于第5期不录到教务系统,所以仍把它看作是一学期开设的课程,故“定岗实习”的课程代码里没有“x”; 5、您若看到附件里有的课程名称后面加了“(电气)”之类的字,是为了区别不同的专业,您具体到您的专业教学计划里把这个专业名称去掉,我们加上是为了在教务系统里加以区别的; 6、附件里红色标出的课程是与其他课程名称相同,而代码不同,故请不要再用。 若有疑问请致电教务处 健雄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1-0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