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教研室、各位任课老师: 针对上学期尚存在部分学生必修课程考试不及格,教务处将按学院教学工作的总体安排,于3月5、6日组织本学期学生补考工作。请各系务必及时通知学生,特别是实习在外的相关学生,各位老师查阅监考安排(见附件),并准时参加考务会议(3月4日下午13:00,地点:C1三楼会议室),现将有关考试的要求通知如下: 1. 请各系对参加补考的学生做好考试纪律教育; 2.请监考老师提前半小时到教务处考试中心领取试卷;监考老师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换监考,请填写调换监考申请表; 3.考生凭学生证、身份证方能参加补考,否则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4. 考生应准时进入考场,迟到30分钟者,不准入场,取消其该课程的补考资格,按旷考处理。考试时考生不准随意出入,因特殊情况不得不离开考场时,应征得监考教师的同意。开考30分钟后,考生经监考教师许可,方可离开考场;闭卷考试时,考生除自带该课指定的文具外,不得将其他物品(包括各类通讯工具)带进考场;已带进考场的,必须集中存放在监考教师指定的地方;有口语类课程考试的监考老师按下列要求进行监考:第1、2、3监考老师在学生笔试完成后,前往相对应的教室组织口语考试,第4监考老师仍需留在笔试考场按抽签顺序妥善组织好学生依次参加口语考试,未参加口语口试的学生不能离开笔试教室,已考完口语的学生不能进入笔试教室,第4监考老师要确保考场秩序。 5.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时交卷,并退离考场,提前交卷的考生应及时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外逗留及在考场附近高声喧哗。 6.凡补考涉及系部相关场室,请系部妥善安排好相应场室使用的准备工作。 二、考务会议 主考:张学军 副主考:周晓刚 吴建洪 工作人员:吴慧波 王咏芳 薄耀刚 杨维如 考试服务电话:53940883(8083) 三、补考安排 补考安排详见附件。2010-2011(2)补考安排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