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老师:
江苏省教育厅2020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年度检查和结项工作已经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中期检查
2019年度立项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及专题项目,主持人填报《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一式两份交科技处,《2020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项目汇总表》一份。
二、 结项验收
1. 验收范围
已完成《项目任务书》约定研究任务并符合结项要求的2018年度及2018年度之前立项的一般项目和专题项目。
2. 结项要求
最终成果为已正式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的,按《项目任务书》要求直接申请结项。项目成果在发表或出版时需在显著位置标注项目名称及批准号,否则验收时不予承认。对重复标注省教育厅不同项目名称的同一研究成果,在验收时只能认定为署名排在第一位的项目负责人的最终成果。
符合结项要求的主持人如实填报《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一式两份,《2020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专题项目结项汇总表》一份,《结项证明》三份。研究成果复印件1套(论文类成果需复印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论文全文,报告类成果需提供完整打印稿及成果摘要,专著类成果需提供原件1份。研究成果复印件单独装订,并同时提交原件审核)
请主持人将上述材料纸质稿于2020年12月8日下午交科技处,同时将《中期检查汇总表》、《结项报告书》、《结项汇总表》电子稿发科技处邮箱:jxkejichu@126.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高校哲学项目中期或结项”。
详情可参阅网址http://jyt.jiangsu.gov.cn/art/2020/11/18/art_58320_9572447.html。
科技处
2020年11月19日